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6JC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直高中新设校区实验室物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新增内容如下:
1.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新增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可以邀请第三方或相关专家小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整体验收。
2.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新增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具有知识产权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岀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并提供相应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和承诺函。
3.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新增(1)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 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4.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新增(1)包装应使用崭新坚固耐压的包装箱适合长途运输。供应商负责全部货物的运输,包括运输过程中的中转和货到现场前的保管。供应商负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与货物在现场存放点的就位,存放点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收货人现场确定。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避免产品受到雨或其他液体物质淋湿和机械损伤,并有防晒、防挤压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坏或缺失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3)供应商承担运输中的一切费用。指定现场新增采购人指定地点。
5.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新增供应商负责全部货物的运输,包括运输过程中的中转和货到现场前的保管。供应商负责运输过程中的装卸与货物在现场存放点的就位,存放点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收货人现场确定。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避免产品受到雨或其他液体物质淋湿和机械损伤,并有防晒、防挤压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坏或缺失等,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新增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7.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新增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更换后的零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8.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新增质保期内产品若发生故障,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24 小时内解决或上门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中标方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新增执行相关文件要求.
10.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新增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更换后的零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11.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新增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
12.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新增培训要求,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过程中负责介绍仪器操作、日常保养注意事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及操作手册。
13.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新增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4.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新增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1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5.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新增按照合同约定,甲方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如两次验收不通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16.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新增(1)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2)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投产品均为合法获得,对因此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生产厂家提供的随机专用软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户享有该软件的终生使用权。(3)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和技术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新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资料、文档、方案归双方所有。供应商需严格遵守需方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自觉保守采购人技术秘密。由于项目合作需要,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被指定为具有保密性质的第三方资料,供应商只在本项目中使用。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教育局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8号
联系方式:秦文韬0558-2197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西南角)
联系方式:王一平、陈滔0558-2390010、0558-2682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一平、陈滔
电 话:0558-2390010、0558-2682978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