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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2026年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年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6050

二、项目名称:2026年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街道薰化路星隆国际广场2210-1

成交金额:472000.00/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7200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年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值班、区域内清扫保洁、环境卫生、水电维修、日常管理、绿化维护、车辆停放和安全防范等所有物业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岑香、朱玉强、陈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计取

2、金额为: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102室,联系电话:0563-51241591524013255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

联系方式:0563-5124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102

联系方式:15240132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金工

电话:0563-51241591524013255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